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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等文件,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教思政〔2017〕13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系(部)、处(室)或班级;

2.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学院在校师生员工。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有相对稳定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对固定的成员,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 人,组建时间不少于3 年。

2.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定期研究活动形式和内容,有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具有自己的长期服务阵地,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师生公认,社会反应良好。

3.学雷锋活动特色新颖。活动内容与时代同步,与实际结合,活动宗旨健康向上,围绕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师生思想道德教育等,立足师生本职学习雷锋,创造性开展学雷锋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本单位特色,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成员参与面广,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性、典型性,长期坚持,事迹突出,影响广泛,深入人心,意义深远,有效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道德建设和促进本部门良好风气形成。

(二)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

2.业务素质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刻苦,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模范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

3.道德品质高尚。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品学兼优,乐于助人,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4.富有创新能力。热心服务,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积极创业。在学雷锋活动中,有学雷锋主题创业项目或服务公益事业创新作品和设计。

5.工作业绩突出。长期坚持学雷锋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扶危济困、敬老爱幼,扶贫助残、环境保护、顶岗实习、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反映,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三、评选表彰名额

1.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0 个。全院每个系(部)及处室各推荐学雷锋先进集体1 个,共10个。

2.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

老师10名:全院每个系(部)及处室各推荐学雷锋先进个人1名,共10名。

学生69 名:各系根据实际在校生人数按1%比例推荐,四舍五入。

四、申报办法

1.时间要求。评选截止时间2017年3月29日下午5:00。

2.材料申报。填写《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一式1 份,统一用A4 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封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移动电话、办公电话),经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光盘等资料,于2017年3 月28日-29 日报送学生处101办公室。联系人:郭海扬。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郭海扬邮箱。

3.学院党委在各部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分别推荐先进集体2 个,先进老师和机关工作人员2名,先进学生8名。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推荐出的集体和个人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3.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学院升本做贡献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不断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周口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2.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3.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4.指标分配表

中共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 年3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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