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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预备党员转正制度

发布日期:2016-03-1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全面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更好的监督,激发预备党员不断地完善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党组织的纯洁性,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同时,进一步做好我院的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预备党员转正制度。

第一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

第一条 召开预备党员动员大会

为了使预备党员明确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以及自己在这一年考察期里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前进的方向,我院党校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以理想、责任、能力、形象为主题的预备党员动员大会。

一、大会内容

1.由讲师向预备党员做动员报告,鼓励其更上一层楼,同时提出更高要求,使其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更好的完善和提高自己。

2.党校负责人介绍在一年预备考察期里需要考察预备党员的各项内容,使同学们在成为预备党员之后能够同样严格要求自己。

3.对上学期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组织进行表彰之后,由先进党员或者先进党组织代表。谈谈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经历以便所有预备党员能够更好的规范自己的大学生活。

二、会后总结

会后所有预备党员写一篇有关此次动员大会的思想汇报,字数在1000以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党建联系人,然后由党建联系人进行整理之后上交至支部书记,最后交给党校有关部门统一验收。

第二条 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一、明确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意义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规定党员预备期是为了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和教育以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因为一个人在入党以前虽经党组织的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但是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是否真正具备党员条件还需要在他入党以后通过参加党的工作和党的生活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这样既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也有利于防止投机分子和不合格分子进入党内。党员预备期制度还有利于党员的党性锻炼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

二、明确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预备党员自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即应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预备党员的义务和正式党员的义务相同必须坚决执行党的章程,执行党组织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组织的一切活动积极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权利与正式党员有所不同。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没有正式党员享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预备党员在党的会议上讨论候选人或讨论其他问题时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供组织参考。这样规定对于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是否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是完全必要的。预备党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明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前进方向

按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要求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基本路线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使自己在思想上从严要求向思想上真正入党的目标不断迈进。自觉密切联系同志积极主动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自觉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自身努力和纪检部的督促作用下使其不松懈、不放弃努力达到优秀党员的标准为国家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证。

四、明确预备党员转正应注意的问题

1.要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不能无故拖延。对预备期满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同志也不能用推迟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已经具备正式党员条件但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没有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的应当以按期转正处理。

2.要严格党员标准不能迁就照顾。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就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一个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具体尺度。党的各级组织在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用这个尺度去全面衡量不能认为已经入党了差不多转正就行了降低党员标准。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会影响党的战斗力还会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甚至败坏党的声誉。

3.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确保转正党员质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是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手段。预备党员工作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因此各级党组织在预备党员转正之前要深入到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不能凭主观印象盲目办理转正手续。

4.尚不具备党员条件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经过一年的考察确实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将其填入《入党志愿书》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出席应延期讨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可以照常讨论其转正问题并作出决议。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让其参加会议。

第三条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经过上级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当把他们编入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生活教育和锻炼并由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向他们讲清参加组织生活的意义、目的及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等。在他们参加组织生活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进行党规党法、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帮助和促使他们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增强党性的锻炼。同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等等。对于他们暴露出来的问题或缺点要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使他们在组织生活中切实体验到党的组织中的约束性、严肃性。

第二章 预备党员的考察

第四条 思想汇报的上交

思想汇报是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加强与党组织联系和交流的一种方式,是让党组织全面了解自己的一种途径,也是获得党组织及时关心与帮助的一个重要环节。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为了便于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成长状况主动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应将自己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定期或不定期地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汇报方式采取书面形式。

一、具体内容

思想汇报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说来可围绕下列内容来展开:

(1)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献、文件后的认识与体会。

(2) 对当前国内外重大事件、形势的认识。

(3) 本人近期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主要状况和存在问题。

(4) 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的培养教育后的认识与体会。

(5) 党组织对本人指出的不足与问题的认识与改正情况。

(6) 党组织要求本人提交的专题思想汇报。

(7) 本人或家庭发生的重大变故或意外事件对本人产生的影响。

(8) 其它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情况。

二、撰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思想汇报是加强同党组织联系增强自己组织观念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情况下规定预备党员每两个月完成一篇思想汇报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党建联系人毕业班的预备党员由于时间关系可在转正前统一上交六篇思想汇报再由党支部在规定时间内收齐后统一上交给分党校相关部门并做相应登记如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思想情况。

2.思想汇报应抒发真情实感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切忌讲空话、套话、假话做表面文章不要长篇大段地抄录党纲党章、政治报告、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防止形式主义。

3.思想汇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抓住重点突出围绕中心话题不要成流水帐不要泛泛而谈不要避重就轻。

4.思想汇报应体现特色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自己做一分为二的评价不但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而且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暴露缺点和问题以便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三、纪检部不定期抽查监督

为了保证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的质量由纪检部专门成立检查小组以党支部为单位不定期随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记录。经过汇总整理及时将信息反馈并将表格存档。检查结果作为日后表彰的依据。其中检查小组成员应当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切忌敷衍了事。检查小组人员不固定每次检查前临时产生。

第五条 组织谈话

一、由各党支部确定一个谈话小组至少两名正式党员对尚在考察期内的预备党员进行谈话考察全面深入了解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谈话小组成员在与预备党员谈话前必须仔细阅读其在同一时段上交的思想汇报根据思想汇报内容与其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做好思想汇报的反馈工作帮助其指出缺点和改进方案使其保持先进性。

二、谈话小组与预备党员的谈话每学期不少于三次并将谈话内容记录中作为其日后能否转正的依据。

三、党支部要向预备党员交任务、压担子要求他们经常主动向谈话小组汇报自己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党组织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由纪检部专门成立检查小组以党支部为单位不定期随机对预备党员的谈话记录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记录。经过汇总整理及时将信息反馈并将表格存档。检查结果作为日后表彰的依据。其中检查小组成员应当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切忌敷衍了事。检查小组人员不固定每次检查前临时产生。

备注:

1、如果支部内部正式党员不足的少于三人由支部书记邀请其他支部正式党员参加正式党员人数不少于三人后方可进行答辩面试。如支部无法邀请到其他党员由分党校对支部进行合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支部一起开展转正工作。

2、毕业班支部的谈话可减少次数但党建联系人必须通过其它途径尽可能的与预备党员进行沟通了解其思想动态。

第六条:预备党员答辩

为了加强对预备党员转正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评议作用检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成效提高预备党员的党性锻炼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以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实行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考核制。 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考核制度包括前期准备、答辩进程和整理反馈三部分。

前期准备

一、成立答辩监督小组

在确定具体答辩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后纪检部抽调成员组成答辩监督小组并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使其明确答辩具体程序、预备党员转正标准和内容。答辩监督小组主要对各支部答辩进行全程监督并记录相关情况。小组成员应秉着公平、公正、负责的态度进行监督和记录。

二、支部内部准备

支部书记收齐每个待转正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并召集支部正式党员形成支委会召开会议使其熟知答辩内容确定答辩流程根据上缴材料讨论出个人针对性问题包括学习、工作、生活、入党动机等用于支部答辩时提问同时准备至少10个的党史问题5个近期时事热点。要求支部每一名党员都应出席答辩会必须由超过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方可开会。答辩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并向与会人员报告参加会议的人数和会议内容。答辩前支部书记要及时通知待转正的预备党员将答辩流程和相关准备告知。

三、成立非党员观摩团

待转正预备党员所在班级的同学自主报名由党建联系人从中抽取一至两名同学作为非党员观摩团成员。观摩团成员在答辩前应深入同学内部了解周围同学对待转正预备党员的一些看法包括其在学习、生活、工作的相关情况然后将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和整理组织成一系列问题用于答辩会上对预备党员进行提问。

第七条 答辩内容

一、自我陈述

待转正预备党员先做简单的自我介绍陈述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汇报自己在这一年考察期里的表现包括学习、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党建联系人介绍

所在班级的党建联系人通过平时对该预备党员的了解对其进行一个简单概括的介绍内容包括学习、工作、生活和党建工作开展等情况时间控制在两分钟以内。

三、支部提问

自我陈述后由支委会针对其个人具体表现进行提问最后进行党史和时事问题的提问党史2题近期热点时事分析1题预备党员面对全体党员和观摩团进行公开回答。

四、观摩团提问

非党员观摩团参与整个答辩过程在支委会提问结束后由其代表普通同学将前期收集整理的问题进行提问也可以根据预备党员在汇报时谈及的一些具体情况进行提问。对每个预备党员所提的问题控制在2至3个。每个观摩团成员的提问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五、答辩监督记录

答辩监督小组选派几名特定人员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到支部答辩现场进行跟踪监督记录全部答辩过程及内容。监督成员在答辩过程中只负责记录并不参与答辩和发表相关意见。

第八条 整理反馈

一、支委会根据预备党员答辩情况和自由讨论结果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表决时同意某一意见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能有效。最后确定转正名单并将意见反馈。分党校整理各支部上报的同意转正的预党名单将结果反馈至四个学科总支由各

学科总支辅导员老师通过平时对该预备党员了解的情况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最后分党校结合辅导员老师的意见确定符合条件的预党转正名单进行公示。

二、答辩监督小组将答辩记录进行整理并确定记录的具体和真实最后上交分党校纪检部进行存档。

三、非党员观摩团将待转正预备党员对同学们问题的回答情况反馈至班级同学让班级同学了解整个答辩过程。

四、经各党支部反应及纪检部监督抽查所得对于考察期间行为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将由分党校下发警示反馈单督促其正视自己不足同时由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系人分别与其进行谈话使其找出自身问题不断改进取下次的转正。

五、备注

1、每个支部的答辩流程可不同但必须包含以上所说的内容答辩由支部书记主持。

2、毕业班支部的答辩时间可适当提前但答辩内容和流程必须规范。

第四章 拟转正党员公示

第九条 公示的对象

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的1、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拟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 凡未经过公示的党支部不得讨论其发展及转正问题。

第十条 公示的内容

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姓名、性别等。

第十一条 公示的时间和期限

拟发展对象是学生的公示的时间在党总支审查之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之前进行。 公示的具体期限7天。

公示的形式和地点

一、公示的形式由党总支以张榜公示为主。

二、公示的地点校园内各经贸管理学院宿舍。

第十三条 公示后的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意见可采用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研究生党总支反映。对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反映的问题受理部门应及时向党总支支部反馈。

第十四条 公示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对组织和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反映情况的人及其反映的内容严格保密对泄密的人和事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要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 公示结果的处理

一、对公示过程中没有异议的拟发展转正对象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履行相关手续。

二、对公示中有异议的拟发展对象或转正对象由党支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特殊时由党总支会同组织部和纪检部进行调查核实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并报党总支。

三、对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党员发展或转正条件的坚决不予发展或转正。

第五章 支部转正大会

根据在公示过程中没有异议的拟发展或转正对象确定最后符合条件的预党转正名单并召开支部纳新大会。

第十六条 转正大会

一、具体流程

(1) 分党校将公示结果和最后确定的转正名单告知各支部各支部分别召开转正大会。

(2) 在转正大会上预备党员宣读自己的转正申请并由支部正式党员对其进行举手表决、其所在班级党建联系人对其进行总结评价以资鼓励。

(3) 各支部通过组织谈话记录及相关资料对每一位转正的预备党员的进行表现反馈主要评价其在一年考察期内的整体表现整理成文件或报告的形式反馈给本人并在转正大会时由支部书记发放。(4) 转正大会召开的时间即为各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

二、注意事项

(1) 要求党支部的每一名党员都应出席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方可开会。

(2) 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并向与会人员报告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内容。

(3) 入党申请人必须到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及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

(4) 谈话小组人员都应到会分别介绍情况。主要介绍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并表明自己对被吸收入党人的态度。介绍人的发言应翔实观点应与在《人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基本一致以便使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

(5) 支部委员要向大会汇报申请人的培养情况、“推优”情况及政审情况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大会讨论中如果与会党员提出不清楚的问题可由谈话小组人员或支委会给予说明需要时也可以由申请人做说明。

(6) 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方能有效。

(7) 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人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则应逐个进行表决。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出会场。

(8) 支部大会要由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写清楚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在册党员人数实到和缺席的正式党员名单及缺席原因预备党员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名单会议讨论意见表决形式、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等情况。

(9) 按照要求把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中相应栏目。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有对申请人的主要评价、存在的优缺点和通过决议情况支部实有党员数、到会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的日期等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完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0) 可以吸收部分接近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大会如有必要可请他们自由发言或推举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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