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按照我院学生手册《学生考核奖励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就我院开展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公寓等评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提升我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
二、评选项目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
4.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我院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有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好。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学年度两学期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学生人数的前15%,一年内考试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义务劳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院升本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学生人数的前20%,一年内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德、智、体全面发展,个人考核在班级排序中名列班级人数的前8%,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学生人数的前20%,一年内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五)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宿舍同学团结友爱,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服从管理,无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酒精炉和违纪现象;宿舍同学保持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检查成绩在本班前列;宿舍同学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无考试不及格现象;本学年内没有因宿舍卫生和夜不归寝受到通报批评;宿舍同学坚持锻炼身体、上早操及早自习。
五、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占班级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现有学生干部总数的20%
3.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8%
4.先进班集体,占班级总数的15%
六、评选时间
1.宣传发动: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
2.组织评选: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3.集中公示: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七、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生处的指导下,有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八、评选要求
(一)各系(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各项评选指标要严格按照比例数量申报。
(二)各系(部)要充分认识评优评先工作的意义,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把真正能让同学们信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评出团结,评出正气,评出发展。
(三)凡受过学校纪律和党团处分学生,一律不得当选先进个人。
(四)评选公示,各系评选出的各类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要集中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所有材料由系(部)汇总整理后于5月29日以前统一上交,各类纸质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报学生处104办公室,过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郭海扬
附件: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2.先进班级推荐审批表
3.各类汇总表
中共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习时代楷模,成就出彩人生”师德教育主题征文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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